唐武功《讀易提綱》述要
作者:王鑫(北京年夜學哲學系助理傳授)
來源:《云南年夜學學報》2017年第5期
時間:孔子二五包養管道六八年歲次丁酉十一月十一日己丑
耶穌2017年12月28日
摘要:《讀易提綱》是唐武功師長教師所作《十三經提綱》第一卷有關《周易》部門的進門綱要。《讀易提綱》雖為“開示初學讀經門徑”所作,但并非搜輯舊說,而是貫注了蔚芝師長教師對于易學的基礎懂得,是我們探尋蔚芝師長教師易學思惟的主要途徑。從《讀易提綱》可見,蔚芝師長教師論《易》始終有一以貫之的精力,所謂“惟調和于圣傳”。具體來說,一是基于孔門解《易》之家法,強調通過象數義例來通達言、象并進而發明圣義,在象數義例的應用上以《十翼》為界;二則是在義理的闡發上同樣以《十翼》為準繩。這不僅是懂得蔚芝師長教師易學整體之樞要,也是“千古解《易》之準的”。
關鍵詞:唐武功;《讀易提綱》;易學;調和圣傳
一、媒介
《讀易提綱》是唐武功師長教師(1865—1954年,字穎侯,號蔚芝,晚號茹經)所作《十三經提綱》第一卷有關《周易》部門的進門綱要。據蔚芝師長教師《自訂年譜》:“平易近國七年(1918年、五十四歲)冬,編《十三經提綱》,《易》《書》《詩》《三禮》成。”又“平易近國八年(1919年),編《十三經提綱》,《年齡左氏》《公羊》《穀梁》三傳,《論語》《孝經》《爾雅》《孟子》成。合上年所編,共分二卷。是編之意,專為開示初學讀經門徑,后人得此,當不至畏難止矣”。平易近國十三年(1924年),蔚芝師長教師發行年夜型叢書《十三經讀本》,《十三經提綱》即置于《十三經讀本》八十四冊之首,作為《讀本》之指南。至平易近國二十四年(1935年),《十三經提綱》單獨輯出,修訂重印,作為《無錫國學專修學校叢書》第五種出書。這也是平易近國時期最早對《十三經》作出概說的著作。
在《十三經提綱》卷一有關《周易》的部門中,無論合刊本,還是單行本,其實并無《讀易提綱》之題名。但在《學易反身錄》中,蔚芝師長教師自云:“武功讀《易》數十年于茲,嘗作《易微言》,刊進《讀易提綱》。”從卷一《周易》的內容來看,包括兩部門:一是對易學進門基礎的詳解,即“學《易》年夜旨”“《周易包養sd》名義”“四圣作述源流及《彖》《象》《白話》名義”“先儒說《易》家法義例”及“學《易》緒言”;另一則是《易微言》五篇。①因此本篇以《讀易提綱》名之,不為無據。
《讀易提綱》雖為“開示初學讀經門徑”所作,但并非搜輯舊說,而是貫注了蔚芝師長教師對于易學的基礎懂得。這一懂得基礎而簡要,是我們探尋蔚芝師長教師易學思惟的主要途徑。從《讀易提綱》可見,蔚芝師長教師論《易》始終有一以貫之的精力,所謂“惟調和于圣傳”這不僅是懂得蔚芝師長教師易學整體之樞要,也是“千古解《易》之準的”。
二、四圣作《易》
有關《周易》作者,《漢書·藝文志》有“人更三圣,世歷三古”之說,即上古宓羲畫八卦,中古文王重卦系辭以及下古孔子作《十翼》。后東漢諸儒又以為周公作爻辭。南宋朱熹則有“四圣作《易》”之成說。有關文王重卦,雖然朱子前后說有紛歧致,但若以《周易本義》為準,“四圣作《易》”指的即是宓羲畫卦、文王系卦辭、周公系爻辭以及孔子作《易傳》。
蔚芝師長教師繼承與發展了朱子的“四圣作《易》”說《易微言》中認為文王重卦,與《四圣作易源流》中宓羲重卦說分歧。彭丹包養女人華在《收拾引言》中曾說:“此次收拾以《無錫國學專修學校叢書》本為藍本(簡稱國專本),校本采用施肇曾于平易近國十三年刊刻的《十三經讀本》中的提綱(簡稱‘醒園本’)。”國專本于《易微言》題下則有對此問題的說明:“是篇屬稿在前,重卦之說與上分歧,傳聞異辭,各有興趣義,自可并存,不用是以疑彼也。”,在《四圣作〈易〉源流及〈彖〉〈象〉〈白話〉名義》一篇中說:“宓羲畫八卦隨重之為六十四卦,又作十言之教,曰乾坎艮震巽離坤兌新聞”“文王作諸卦之彖辭”“周公作爻辭”“孔子作《十翼》”。與朱子稍有分歧的是,蔚芝師長教師認為宓羲作“十言之教”。“十言之教”出自漢代鄭玄的《六藝論》,“十言”包括八卦卦名及“新聞”二字。蔚芝師長教師對“十言之教”的強調顯與其重視《周易》“新聞”年夜義有關。
“四圣作易”說實際表白了《周易》這部經典的構成并非成于一時一人,而是在悠長的時間累積中圣圣相繼的結晶。同時,將《周包養一個月價錢易》內部分歧的內容歸屬于分歧的圣人,也意味著在《周易》中存在著分歧的“文本層”。從細處說,有宓羲易、文王易、周公易及孔子易的分歧。從年夜處講,則如蔚芝師長教師所言:“宓羲文王周公為之經而孔子為之注。”即以宓羲所畫之卦、文王周公所系之辭為《周易》中的“經”,而以孔子所作《十翼》為傳注。這也就是說,《周易》或《易經》,其內部便蘊含了“經—傳”兩部門,內在地便具備著傳對經的解釋關系。是以,在此篇敘述經傳分合始末后,蔚芝師長教師說:
愚謂《易》之亡不亡存乎其義耳,篇次分合豈直筌蹄罷了哉。學《易》者不克不及舍卦爻辭以求《易》,即不克不及舍孔傳以解辭。伊川《易傳序》云,未有不得其辭而通其意者,余所傳者辭也。然則欲得文周之辭,舍孔傳其曷由?王氏以傳附經,用資觀玩,乃學《易》之定法,不得云變亂也。“
學《易》者不克不及舍卦爻辭以求《易》,即不克不及舍孔傳以解辭。”前句是說對于宓羲卦畫的懂得不克不及脫離卦爻辭。因為從文周系辭來說,卦爻辭的系設并非隨意湊泊,而是通過“觀象”的方法來完成。其所觀之“象”即是宓羲所畫卦畫之象。在文周“觀象系辭”的過程中,遵守著某些基礎的“觀象”道理,象與辭間有著緊密的聯系。因此欲明宓羲之畫,必由文周卦爻之辭。后句則言對于文周卦爻辭的懂得又絕不克不及舍棄孔傳。因為在孔傳之中,恰好指明了文周系辭的道理與根據,并進而引申其義。是以,對于蔚芝師長教師來說,可否充足意識到《周易》內在經傳間的解釋關系,重視與遵守孔傳對文周卦爻之辭懂得與解釋的標的目的,成為其甄別各家易說之銓衡。
三、漢宋兼采
有識者常謂蔚芝師長教師之易學“漢宋兼采”。《自訂年譜》中,清光緒十二年(1886年,22歲)記載說:
春,赴禮部試,下第歸。黃師函招,仍赴南菁書院。初治《易》,先讀惠氏、張氏、焦氏諸書,繼請業于黃師。師曰:“本朝《易》學,雖稱極盛,然未有能貫通漢宋、獨樹一幟者。子讀《易》,當于《通志堂經解》中求之。此中如朱氏《漢上易傳》、項氏《周易玩辭》、吳氏《易纂言》,皆極精當。”余因細讀之,覺項氏《易》尤勝。黃師又假予所著《十翼后錄》,袞然巨帙,未克抄錄。思作《周易集解疏》,不果。因擬別作《周易兼采漢宋諸家之說》,始屬稿焉。
可見蔚芝師長教師治《易》之初,受其師黃以周(1828—1899年,字元同,號儆季,又號哉生)師長教師影響,便有貫通漢宋之志。《學易年夜旨》中,蔚芝師長教師說:
漢儒鄭、荀、虞諸家之說《易》,主乎數者也。宋儒程子、朱子諸家之說《易》,主乎理者也,數者難測,變動不居。理者易明,守之有則。雖仁者見之謂之仁,智者見之謂之智,而其教人之主旨,未嘗不歸于一貫。
在蔚芝師長教師看來,漢宋諸儒雖有主乎數理之分歧,但從教人主旨言,可歸于一貫。但在《先儒說〈易〉家法義例》中,又說:
《易》之為書,廣年夜悉備。仁者見仁,智者見智,而支離包養留言板穿鑿、馳騁私臆者亦復不少。學者何由而辨其長短,曰惟調和于圣傳罷了。孔子以彖象白話說經,凡合于彖象白話者,必合于羲文周孔之意者也。其背于彖象白話而向壁虛造者,必背于羲文周孔之意者包養合約也。
在《先儒說〈易〉家法義例》中,蔚芝師長教師縱論歷代易家之醇疵。如論漢代虞翻易學:“虞翻傳《孟》喜《易》,發明十二辟卦新聞旁通之正,以六十四卦皆歸于既濟定。實有合于圣傳‘六爻發揮,旁通情也。云行雨施,全國包養故事平也’。‘乾坤為《易》之門。乾坤毀則無以見《易》’之義。精微深奧,可謂至矣。”又如論程頤易學:“宋儒之說《易》者,程氏傳推天人之奧,廣年夜精微,隱合宣圣之旨。”終篇自論其所作《周易年夜義》:“拙編《年夜義》……此外漢宋諸家,凡合于孔門家法者,均詳加輯錄。”
可見,在蔚芝師長教師看來,漢宋可否一貫,若何兼采的關鍵仍在于孔子之《易傳》。孔子圣傳體現的是孔門說《易》之家法,所謂“兼采”是裁采后儒說《易》家法義例之合于孔門家法者。換言之,不論是采漢易之數,還是采宋易之理,漢宋兼采的實質乃是“惟調和于圣傳”。這不僅表白了蔚芝師長教師銓衡各家易說的最基礎原則,也是其本身易學開展之樞要。
四、“惟調和于圣傳”
從《周易》的內容來說,“四圣作易”同時表白了《易》中所包括的三種內容要素:一是宓羲所畫卦畫,即“象”;二是文周之辭與孔子《十翼》,即“言”;依蔚芝師長教師說,包養行情很顯然此處的言還應涵括宓羲包養網推薦所作之“十言”。前此已明,蔚芝師長教師說與其重視“新聞”年夜義有關。由此也可體會到朱子“四圣作易說”的簡潔無枝蔓。三則是四圣配合通過《周易》的制作所表白的圣人之道,即“意”。與其他經典(有言有興趣)相較,顯而易見,《周易》分歧于群經之處,在于此中有“象”。《系辭傳》說:
子曰: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然則圣人之包養犯法嗎意,其不成見乎?子曰:圣人立象以盡意,設卦以盡情偽,系辭焉以盡其言……
“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”表白的是語言在窮達圣人之意上的局限,但這并不料味著圣人之意晦默無明。在孔子看來,《易》中之象,正是《易》獨有的戰勝語言之局限、窮達圣人之意的保證,所謂“立象以盡意”。這也意味著,在孔門家法中,對于《易》中圣人之意的追尋,絕不克不及純由文辭而脫離《易》象,必須由言及象甚包養意思至于意。是以,蔚芝師長教師在《學易緒言》一節中說:
凡說經者,必先明義例。不知其例,缺乏以言通經。
對于《周易》來說,義例即是解《易》時所應用的象數義例。象數義例表白的是卦爻辭與卦爻象間的關聯,如前所言,文周“觀象系辭”時遵守著某些原則,而孔子《易傳》則指明了文周系辭的原則。象數義例就是對孔子《易傳》所明原則的具體繹與呈現。換言之,通過象數義例來通達言、象并進而發明圣義包養網單次乃是基于孔門解《易》之家法的《周易》獨特的解釋學原則,是深刻《周易》固有文脈的殊途同歸。是以,學治《周易》,必先由象長期包養數義例進手。但從象數義例來說,歷代易家所明分歧,可謂汗漫無涯。如蔚芝師長教師所言:“《周易》之例,奚啻數千罷了。”后世更有“疊床架屋”之譏。有見于此,蔚芝師長教師說:
今有至約之法以示學者,蓋易例詳備于《十翼》。《十翼》以《系辭傳》為尤要。
以“易例詳備于《十翼》”,不僅規定了象數義例“符合法規”的來源,更表白了“惟調和于圣傳”的第一重內涵,即解《易》時象數包養網ppt義例的應用當源于《十翼》。這實際上為解《易》時象數義例的發明裁定了界線。從此“至約之法”出發,《學易緒言》中,蔚芝師長教師列舉了如“當位”“卦序”“三才(含八宮)”“卦變”(年夜旨宗荀、虞,與朱子說略有分歧)“互體”“二體”“往來”“應”“乘”“中爻”“正”“陰陽”(包括新聞、小年夜、貴賤、正人君子、奇偶)“十二包養網車馬費辟卦新聞”等。毫無破例,這些象數義例的繹都是以《十翼》、尤其是《系辭傳》為據。如“互體”,即是引《系辭》“雜物撰德,辯是與非,非此中爻不備”包養app,將中爻解作卦中四爻,以成互體之例。又如“卦變”,則說:“《系辭傳》曰:‘以動者尚其變。’又曰:‘剛柔相推,變在此中矣。’是孔子昭示人卦變之例。”《易微言四》中,蔚芝還以卦變為基礎,探討卦爻變易買賣之法,以“明爻之志”,此說雖前儒所未發,但同樣是以《彖》傳《小象》傳所言卦爻之志為依據。
五、“《易》者,心學之書”
在蔚芝師長教師看來,不成“離象言理”、象數義例須以《十翼》為界據固是孔門解《易》之家法。但究女大生包養俱樂部“象”是為了明“理”,從四圣作《易》的最終目標來說:“四圣人手訂此《易》之所以崇德而廣業,窮理而盡性也。”這實際也流露出“惟調和于圣傳”的第二重內涵,即對《易經》最基礎主旨的懂得與對《易》中義理之闡發當以《十翼》為準規。由此也可以看到,在蔚芝師長教師這里,《周易》是一部完整代表儒家義理品德的經典。
如蔚芝師長教師所言,四圣作《易》是為了“崇德而廣業,窮理而盡性”。此中,“窮理盡性”出自《十翼》中的《說卦傳》,指向的是修身;“崇德廣業”則出自《系辭傳》,是經由己身德性之昭著而推己及人以成其事業。《易微言五》中,蔚芝師長教師曾拈出《周易》中的“以”字如六十四卦《年夜象傳》皆系以“以”字來講明“用《易》之道”,并以《年夜學》“三綱領”“八條目”與《周易》諸卦相發明。但不論是“崇德廣業”還是“止于至善”“平全國”,在蔚芝師長教師看來,都以修身為始基。在《學易年夜旨》中,蔚芝師長教師評價顧亭林之說:
顧亭林謂孔包養網心得子說《易》見于《論語》者,一為寡過;一為有恒;可知學《易》不過乎以修身為主。其言可謂至精至切矣。此學《易》之年夜旨也。
但學者又當若何用《易》以修身呢?蔚芝包養管道師長教師說:
人生活著,無日無時不在三百八十四爻之中,即無日無時不在吉兇悔吝之中。為善則包養甜心網吉,為利則兇悔吝。利與善之間,所謂幾。由利而之善即由兇悔吝而之吉,由善之利,即由吉而之兇悔吝。惟變包養感情所適,無必定也。武功嘗以幾而驗之,心響身應,善念惡念之萌猶形,吉兇悔吝猶影。形動而影隨,人心動而鬼神隨之。
在蔚芝師長教師看來:《易》的世界與人身處此中的世界契合一貫。《易》中三百八包養一個月十四爻涵蓋了人生的所有的際遇與情狀。因此,“人生活著,無日無時不在三百八十四爻之中,即無日無時不在吉兇悔吝之中”。但人活著界中并不是一種消極被動的存在,“心響身應”“形動影隨”指明的即是人活著所具備的高度能動性,人某人心對于善利的抉擇(“利與善之間,所謂幾”)在最基礎意義上決定著人的命運自己。“為善則吉,為利則兇悔吝”則流露出“響應”“動隨”的條件是德福間的分歧。恰是在德福分歧的條件下,德性操舍與包養ptt命運間的關聯才得以開展:“由利而之善即由兇悔吝而之吉,由善之利,即由吉而之兇悔吝。”人心的意義才由此呈現出來。《易微言一》中,蔚芝師長教師說:
“《易》之為書也不成遠,其為道也屢遷,變動不居,周流六虛,高低無常,剛柔相易,不成為典要,惟變所適。”是故吉者未必其終吉也,兇者未必其盡兇也,其所以變化無常者,隨人心之善惡為轉移也。
命運隨人心之善惡而流轉,人成為了本身命運真正的最高主宰者。恰是在此意義上,蔚芝師長教師說:“《易》者,心學之書也。”但人心不僅表現為善惡之念,也體現為喜怒哀樂之情。在蔚芝師長教師看來,“人事之吉兇悔吝”,也與“人心之喜怒哀樂相配相成”,而“人心之喜怒哀樂,萬有不齊,故人事之吉兇悔吝,亦變遷而無定,皆配之以其分也”。那若何對待這人心固有但萬有不齊之情呢?蔚芝師長教師認為,對待人心喜怒哀樂之情,其要在于《中庸》所言:“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”及“發而皆中節謂之和”。尤其是“發而中節之和”:
未發之性,卦畫之未成爻者也。畫而成爻,是為已發之情,六十四卦即三百八包養條件十四爻,皆歸于《既濟》包養網比較定,所謂“發而皆中節”者也。
是以,學《易》修身養心,不僅是察心之幾擇善而從以之吉,並且須觀《易》“三百八十四爻皆歸于《既濟》定”從而使喜怒哀樂“發而皆中節”。蔚芝師長教師說:
王者之刑賞慶罰,制禮作樂,皆本于喜怒哀樂。因一人之喜怒哀樂,而使萬物各得其所,所謂“致中和,六合位焉,萬物育焉”者也。《中庸》盡人之性,盡物之性,贊六合之化育,經綸全國之年夜經,立全國之年夜本,皆《易》理也。圣人通全國之志,定全國之業,斷全國之疑,其德性事業,要歸于使萬包養合約物各得其所。
可見,對于人心喜怒哀樂的操存,不僅關系到一己之吉兇禍福,並且關系到群體政治之治平。尤其是王者之心,其喜怒哀樂可否發而中節,包養網評價更關系到“參贊化育”的最基礎。在蔚芝師長教師看來,《中庸》“參贊化育”之道即《周易》所言通志、定業、斷疑之道,體現的都是儒家最高的政管理想:使萬物各得其所。但儒家最高政管理想的實現,究其最基礎,乃系于人心,尤其是王者之心。由此,我們才幹懂得蔚芝師長教師以修身為始基以及以《易》為“心學之書”的完全內涵。
六、結語
《十三經提綱》書成發行之后,時人褒貶紛歧。王紫翔(1842—1918,字祖畬,號漱山)師長教師評價說:“此書義理,多未經人性。”但《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撮要》中,倫明(1875—1944,字哲如,一作哲儒)為此書所作《撮要》中卻詆訶劇烈:“按是書名曰《提綱》,乃絕無義例。搜輯諸說,瑕瑜互見。所持論年夜都陳言,包養故事無精義,且參以論詩文語,尤非體。”
本篇以《讀易提綱》為例的研討已充足表白:蔚芝師長教師論《易》,有一以貫之的準則,即“惟調和于圣傳”。具體來說,一是基于孔門解《易》之家法,強調通過象數義例來通達言、象并進而發明圣義,在象數義例的應用上調和于《十翼》;二是在義理的闡發上同樣調和于《十翼》。這包養網心得意味著《十翼》既是義理之府,也是象數之源,是后世解《易》的最高銓衡。
清代陳澧(1810—1882,字蘭甫,號東塾)在《東塾讀書記》中曾說:“《漢書·儒林傳》云:費直以《彖》《象》《系辭》十篇《白話》解說高低經。此千古解《易》之準的也。”此中引錢辛楣《周易讀翼揆方序》:“圣人為之經,宣尼為之傳;故舍《十翼》以言《易》,非《易》也。”可見,蔚芝師長教師“惟調和于圣傳”之旨恰是解《易》千古彌新之道。由此再來觀倫明之說,其偏頗無識已缺乏論。
責任編輯:柳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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